为加强太极拳技术队伍建设,鼓励太极拳技术人员技术水平的提高,促进我市太极拳健康有序发展,特制定哈尔滨市太极拳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技术等级标准管理办法。
一、技术等级设置
技术等级按太极拳高级教练员、一级教练员、二级教练员、一级辅导员、辅导员等级别设置和管理。
二、技术等级标准
协会技术人员必须热爱太极拳协会,是协会会员或团体会员,遵守协会章程,武德高尚,积极参加协会有关技术性活动。
(一)辅导员
1.拳龄3年以上。
2.掌握一定的太极拳基本技术,能较熟练演练24式、42式太极拳,32式、42式太极剑及1-2套其他太极拳竞赛套路或传统套路。
3.掌握一些太极拳基本知识,懂得一些太极拳基本理论。
4.有太极拳教学实践或具备一定教授太极拳的素质。
5.参加市级以上比赛获二等奖以上1-2次。
6.参加协会举办的辅导员培训班,晋级考试合格者。
(二)一级辅导员
1.拳龄4年以上。
2.具备协会辅导员资格者。
3.具有一定的太极拳基本技术水平,熟练演练辅导员等级标准之中各式套路外,能比较熟练演练其它拳、械套路。
4.掌握一些太极拳基本知识和太极拳理论。
5.有一年以上的太极拳教学经历。
6.参加市级以上比赛,获一等奖1项以上、或是协会运动队、表演队成员。
7.参加协会一级辅导员培训班 ,晋级考试合格者。
(三)二级教练员
1.拳龄6年以上。
2.具备协会一级辅导员资格者。
3.比较熟练掌握一定的太极拳技术,有比较好的太极拳基本功,除熟练掌握一级辅导员规定套路外还能掌握1-2套各式太极拳竞赛套路和拳、械传统套路。
4.掌握一定的太极拳基本理论和太极拳教学基本理论。
5.有2年以上太极拳教学经历,累计培训人数100人以上,并在所在辅导站太极拳活动中发挥一定作用。
6.参加市级以上太极拳比赛获一等奖2项以上。
7.参加协会举办的二级教练员培训班,晋级考试成绩合格。
(四)一级教练员
1.拳龄8年以上。
2.具备协会二级教练员资格。
3.有良好的太极拳基本功,熟练掌握太极拳基本技术。具备一定的太极拳、械套路演练水平。
4.准确掌握技术等级标准中二级教练员规定的套路外,对1-2个流派太极拳的教学有一定研究。
5.掌握教学中常用的太极拳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太极拳教学基本理论。
6.有三年以上教学经历,有比较丰富的太极拳教学经验,在协会、区和辅导站太极拳活动中发挥积极作用,累计培训人数200人以上。
7.参加市级以上比赛获一等奖3项以上。
8.参加协会举办的一级教练员培训班,晋级考试成绩合格。
(五)高级教练员
1.拳龄15年以上。
2.具备协会一级教练员资格。
3.有较高的太极拳技术水平,对太极拳某拳种的教学有较深入研究。
4.对太极拳理论有深入学习和研究,有科研论著2篇以上,并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
5.有丰富的太极拳教学经验,累计培训人数1000人以上,在协会举办的培训班或协会认定的培训班授课5年以上。
6.注重培养人才,教出的学生在市级以上比赛获一等奖20人以上,获第一名5人次以上。
7.具备国家武术6段以上资格。
8.具备正常晋升的一级武术裁判资格,并担任过市级以上太极拳比赛裁判长。
9.有能力为协会二级以上教练员培训班进行技术培训和理论培训。
10.参加高级教练员培训班理论考试合格者。
三、技术等级晋升年限
各级技术级别按以下规定年限考评晋升:
辅导员认定一年后,可通过考核晋升一级辅导员。
一级辅导员认定一年后,可通过考评晋升二级教练员。
二级教练员认定二年后,可通过考评晋升一级教练员。
一级教练员认定三年后,可根据协会技术等级标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技术等级标准》,晋升高级教练员。
高级教练员可根据协会《太极拳名师、太极拳名家评选办法》评选太极拳名师和太极拳名家。
四、测试内容与方法
(一)辅导员
1.套路测试:24式太极拳、42式太极拳、32式太极剑、42式太极剑,抽签测试其中拳、剑各一套。
2.理论考试:太极拳基本知识开卷考试。
(二)一级辅导员
1.套路测试:同辅导员。
2.理论考试:太极拳基本理论和太极拳教学基本理论考试。
(三)二级教练员
1.套路测试:42式太极拳、42式太极剑、自选套路。
2.教学能力测试:抽签测试42式太极拳某一动作的教学水平。
3.理论考试:太极拳基本理论和太极拳教学理论(闭卷考试)。
(四)一级教练员
测试项目同二级教练员,提高套路和教学能力考试标准;增加理论考试试题难度。
(五)高级教练员
1.进行太极拳理论考试
2.上交本人演练的太极拳、械套路光盘各一套。
3.公开发表的论著原文和复印件。
4.各种资格证书、获奖证书、裁判工作等原件和复印件。
5.从事太极拳教学或从事太极拳事业管理工作及其他武术活动的总结。
五、评审录取
(一) 成绩评定
辅导员、一级辅导员、二级教练员、一级教练员经过考试后评定综合成绩。其中辅导员、一级辅导员套路成绩按60%、理论按40%评分;二级教练员、一级教练员套路成绩按50%、理论成绩按30%、教学能力按20%评分。
(二)确定录取分数段:
根据考试总体水平和实际情况确定录取分数段。
(三)初评:
对分数段内准备录取的人员按《技术等级标准》要求进行初评。高级教练员根据《技术等级标准》要求,以及理论考试成绩、从事武术业绩和贡献等情况进行初评。合格者报协会太极拳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四)评审:
由专家学者、有关领导及相关专业人员组成太极拳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对技术等级的晋升进行最后核定评审。
(五)发文颁证:
根据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发文通报批复结果,并颁发资格证书和配饰。
(六)其他:
1、对报名后因故请假未能如期参加考试的人员试后可统一安排补考。
2、对常年耕耘在太极拳教学第一线,对本地区或协会太极拳技术发展有一定贡献的老拳师,对实际具备同级别《技术等级标准》,有突出的拳技水平和教学能力的拳师,对从事协会或团体会员单位管理工作,并具备同级别《技术等级标准》的人员,可根据本人申请,由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研究后,上报协会会长办公会议审批破格录取。
六、资格年审
为保证协会技术人员对太极拳发展发挥更大、更积极作用。各级辅导员、各级教练员从颁发证书之日起,每二年进行一次年审。对遵守《协会章程》,履行《技术等级标准》规定者,通过年审合格。对不遵守《协会章程》、不履行《技术等级标准》规定者,通知限期整改,6个月尚未整改者撤销其技术等级资格。并在协会报纸、网站通报年审结果。
七、本管理办法从2010年2月1日起试行,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哈尔滨市太极拳协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哈尔滨市太极拳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