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太发﹝2014﹞15号
各市(地)、行业太极拳协会,各一级单位会员:
一、考试点申报基本条件
(一)工作人员条件
1. 考试点设主任、副主任。已建立省协会段位制主任协理员和协理员的,由主任协理员和协理员担任;未建立协理员的另设主任、副主任(视为主任协理员、协理员)。
2.考试点成员。须具有中国武术段位制考评员资格,其中5名以上具备武术技理系列考评员资格,1名具备武术6段资格,2名具备武术5段资格。
3.考试点须有1名具备应用计算机建立入段人员数据库、上报电子文档技能的工作人员。
(二)工作设施条件
1.考试点应具备固定的办公场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场所含租用的)。
2.考试点应具备计算机办公条件。
3.考试点应具备符合要求的教学和考试场地(场地含租用的)。
二、考试点的申报和审批
1.在中国武术段位制官方网站下载《<中国武术段位制>考试点申报表》,按照表后“填表须知”认真填写。
2.申报单位将签章后的申报表一式四份报当地体育局、行业体育主管部门签章后,报省太极拳协会段位办公室汇总,然后统一上报省武术协会段位制工作委员会审核并签章上报中国武术协会段位制办公室审批。
3.考试点经中国武术协会批准后,颁发“中国武术协会武术段位制考试点”资质证书和牌匾。
三、考试点的职责任务
(一)宣传中国武术段位制。
(二)开展《中国武术段位制系列教程》培训和三段(含)以下的武术段位制考试,并按有关规定为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成绩证书。
(三)组织取得段位制考试成绩证书者,向当地段位制办公室申报段位。当地体育局和行业体育管理部门未建立武术段位制办公室的,可直接报省太极拳协会,由省协会统一上报省段位制工作委员会审批。
(四)加强培训考试收费管理,认真执行收费标准和上缴规定,建立严格的财务收支和有效的管理模式。
四、考试点的管理
(一)考试点由中国武术协会批准建立,并颁发资质证书和注册证书。证书有效期限为四年。考试点的日常管理除其所在单位负责外,接受所在地体育局和行业体育管理部门的管理。
(二)考试点应按照《中国武术段位制手册》及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开展工作,照章办事,遵守流程。
(三)考试点自主开展段位制培训考试,并在中国武术协会的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能,承担相关的责任。
(四)中国武术协会对考试点实行动态管理,对照章办事、规范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考试点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违规行事、不能完成计划任务的考试点将进行批评和限期整改。
(五)省协会段位办公室负责协会所属一、二、三级单位会员的初段位考试点业务指导和日常联络工作。联系人:崔允年联系电话:0451—84856010 手机:13054268302
(此件发至县(市)协会、二三级单位会员,并上网)
二○一四年十
主题词: 体育 太极拳 武术段位 考试点 通知
抄报:中国武术协会段位制办公室,省体育竞赛管理与对外交流中心,省体育总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