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太发〔2012〕2号
各区太极拳工委,各县(市)太极拳协会:
鉴于我市太极拳培训收费标准自2008年以来已经四年未作调整,而培训场地租金每年却在以10%的幅度上调,导致目前协会培训经费已经入不抵出,为维持我市太极拳培训工作的正常运行,促进全市太极拳技术水平的提高,推动太极拳运动的进一步发展,经协会研究决定,对我市太极拳协会培训现有收费标准,在仍坚持公益性为主开展培训方针的前提下作适当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技术等级设置
技术等级按太极拳著名拳师、高级教练员、一级教练员、二级教练员、一级辅导员、辅导员等级别设置。
二、培训时间
每年按六个学期设置,每个学期16节课,每节课2个小时。
三、收费新标准
按教练员级别每学期收费标准:
教练级别 |
非会员收费(元) |
会员收费70%(元) |
著名拳师 |
300 |
210 |
高级教练 |
220 |
150 |
一级教练 |
160 |
110 |
常年在协会培训场地参加培训的协会会员,可享受70%的学费优惠,非会员全额缴费。
非会员一次缴满全年学费,按80%收费;一次缴满半年学费,按90%收费。
本新收费标准自2012年5月1日起执行。
(此件上网)
哈尔滨市太极拳协会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体育 培训 费用 调整 通知
哈尔滨市太极拳协会办公室 2012年3月29日印发